●科技的進步→理想實現。
●1990年代,網際網路商品化後,分享及交換資訊進入新的境界,許多理想成真。
●1991年成立阿西檔案後,更加速分享文化的散布與實踐→開放近用運動在這樣的基礎萌芽。
●2002年2月的布達佩斯開放近用提議(Budapest Open Access Initiative)及2003年10月的柏林宣言(Berlin Declaration on Open Access to knoledge in the Sciences and Humanities)→奠定開放近用的基礎。
●開放近用的政策宣言是推動開放近用運動的重要原動力,特別是俗稱3B宣言的:
1.布達佩斯開放近用協議(2002年2月)
2.畢士大開放近用出版宣言(2003年6月)
3.柏林宣言:開放近用科學與人文學知識(2003年10月)
●百慕達原則:1996年,參與國際人類基因排序連盟的科學家及贊助單位,發表百慕達原則。其目的是在科學家之間,快速及自由地共享未出版的基因排序資訊。百慕達原則是開放近用的早期宣言之ㄧ,2003年在美國佛羅里達州的羅德岱堡,再次被重申。
●2004年11月18日,Google宣佈其Google學術計畫→將圖書部分或全部掃瞄。
●布達佩斯開放近用協議認定的開放近用是:
本文認定的開放近用係指,在公眾的網際網路被免費使用,允許所有使用者下載、閱讀、複製、散布、列印、檢索內容,並連結至原來的網頁,爬梳內容供檢索之用,置入軟體當成資料之用,以及其他的合法用途,除了上網本身,沒有費用、法律及技術等障礙。複製及散布的限制,以及著作權法的施行範圍,只限於讓作者控制內容的完整性和姓名權。
●畢士大開放近用出版宣言
2003年6月的畢士大開放近用出版宣言,主張開放近用出版品必須具備下列兩個特性:
1.保留部分權利→作者及著作所有權人授權所有使用者免費、不能撤回、全球性、永久的近用權利,只要恰當的署名原著者,就可以不拘理由以任何數位媒體形式,公開複製、使用、散布、傳送及展示其作品,製作及散布衍生作品;印本形式只限少量及個人用途。
2.公開典藏→包括所有附件、前項著作權聲明在內的完整作品,以適當的標準檔案格式存寄在至少一個線上典藏機制裡。該典藏機制必須由學術單位、學會、政府機構或其他聲譽卓著的單位支援,採用開放近用、散布無限制、跨平台及長期典藏政策(公共醫學中心 PubMed Central是生物醫學領域裡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個線上典藏機制)。
●柏林宣言:開放近用科學與人文學知識
緊接著畢士大開放近用出版宣言之後,2003年10月,德國的德國馬普學會及線上歐洲文化資產共同發表柏林宣言開放近用科學與人文學知識,柏林宣言從作者端界定開放近用,對應至畢士大宣言。柏林宣言的簽署者表達他們的兩個目標:
1.作者及著作所有權人授權給所有的人近用其作品,免費、不能撤回、全球性的權利;只要使用者清楚標示作者的姓名,就允許使用者不拘目的,以任何數位形式,公開複製、使用、分發、傳送、展示原作品,及分發改作的作品,並允許製作少量印本供個人使用。
2.包括所有附件及授權聲明在內的完整作品,必須以標準的電子檔案格式,以適當的科技標準(如開放典藏),儲存在至少一個線上典藏所,該典藏所必須由學術機構、學會、政府機關或其他知名組織設立及管理,以確保其作品得以長期地開放近用,無限制地散播,並保障其互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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