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30日 星期日

97.3.26資組筆記

附註項
●學習目標:為解說題名、著者、版本、出版、稽核、集叢各項未能詳盡處,得於附註項說明。
●附註項的作用是多方面的:
1.辨認作品:翻譯作品的原題名
2.款目的內涵:解說某人和作品的關係
3.說明作品的內容
4.說明作品的特性
5.作品的發展過程

●就形式而言,以採用正式附註為原則,在不失原意之下節省空間,應採用固定不變的導言。

●標點符號:本項之內以不使用方括弧為原則,只有在引用字句之內,編目員有所增刪時,才使用方括弧。
1.導言之後,用冒號,之前不空格,之後空一格。
2.引句放在一組雙引號內,並說明其出處,方括號只用在引句內。
3.附註內的資料應照八大項的順序,標點符號亦同,但以句點取代原有的分項方式。
4.盡量用原來的文字,少用羅馬化的語句;有關不同版本或其他同樣的作品,應註明其版本。
5.不同的作品,應註明其主要款目及正題名、或作者及正題名。

●題名或專有名詞原來就不是羅馬文字時,應盡量給原文,而不是給羅馬化的字母。

●不論引用文句來自何處,均應放在引用符號內。

●引用同作品的其他版本時,應給予足夠辨認其版本的資料。

●引用其他作品或以不同方式出版的同作品時,一定給題名;可能的話,再給著者敘述。

●圖書複製成的縮影片、手稿複製成的印刷品、地圖複製成的幻燈片等複製品,著錄時應先記載複製品的資料,再給有關原件的資料,把有關原件的說明合為一個附註,依照規定項目順序著錄。

●類型
(1)手稿及連續性出版品還有第23個附註,專給文藝復興以前的手稿使用,以及表示著錄連續性出版品的依據。

(2)著錄上有必須而又無法放入其他各項的資料,放在附註項中,共有22種
1.作品的性質、範圍、或體裁(Nature,scope,or artistic form)
2.作品的語文、翻譯、或改寫(Language of the item,or translation,or adaptation)
3.正題名的來源(Source of title proper)
4.不同的題名(Variations in the title)
5.並列題名及其他題名資料(Parallel titles and other title information)
6.著者敘述(Statements of responsibility)
7.版本及作品的歷史(Edition and history)
8.資料特殊細節(Material specific details)
9.出版、發行事宜(Publication,distribution,etc)
10.稽核事宜(Physical description)
11.附件及補篇(Accompanying material and supplements)
12.集叢事宜(Series)
13.學位論文(Dissertations)
14.適用對象(Audience)
15.出版事項(Reference to published descriptions)
16.其他媒體(Other formats)
17.摘要(Summary)
18.內容(Contents)
19.標準號碼以外的號碼(Number borne by the item)
20.現藏品的特色(Copy being described,library's holding,and restrictions on use)
21.合刊事宜("With" notes)
22.與原稿有關事宜(Combined notes relating to the original)

●中國編目規則把並列題名及其他題名資料拆成兩個附註:
1.並列題名
2.副題名

●沒有附件及補篇、與原稿有關事宜這兩個附註,同時新增兩個附註:
1.殘存卷數
2.複印、影鈔

●圖書
1.圖書沒有資料特殊細節項,所以也沒有相關的附註。
2.盲人用的點字書,應在稽核項附註說明其點字系統。

●地圖資料
1.地圖資料的內容,透過其他各項就能很清楚,則不需在此做摘要。
2.其他未敘明的其他製圖細節,也可在製圖細節項附註說明。
3.可能影響使用方法稽核資料,例如:翻拍的地圖、其原稿是藍圖等,應在稽核項附註說明。
4.將地圖集視為一個整體時,應在內容附註敘明該地圖集編目時的狀態,並盡可能的指出其構成的組件,各單張地圖間的差異,也應著錄之;地圖集出版完竣時,應再補充附註的內容。

2008年3月22日 星期六

97.3.19資組筆記

集叢項
●出版者為了商業的緣由,將若干作品賦予相同的標記,希望使用者能夠同時購買該等作品
Series:
1. A group of separate items related to one another by the fact that each item bears,in addition to its own title proper,a collective title applying to the group as a whole.The individual items may or may not be numbered.
2. Each of two or more volumes of essays,lectures articles,or other writings similar in character and issued in sequence.
3. A separately numbered sequence of volumes within a series or serial.

●根據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的定義,在三種情況下,需於集叢項處理該等事實:
1.若干獨立的作品,除了自己的題名之外,還有一個適用於它們全體的共同題名,這些作品是否編號並不重要。
2.論文、演講集、專論或其他作品,裝訂成多冊的外觀,彼此之間具有相同的特色,且依序發行,商務印書館的人人文庫,是其中一例。
3.在集叢或連續性出版品之內,獨立編號的一群作品,Notes and queries,1st series,2nd series...等,是其中一例。

●手稿沒有集叢的事實,善本圖書是圖書的一種,應該依照圖書的方式處理;拓片未經正式出版,應視為手稿,出版後,則視出版媒體型態而定。

●作品分屬於數個集叢時,應將該等事實,分別著錄,每個集叢敘述都應單獨置於一組方括弧內。

●作品的部分各自屬於不同的集叢,其狀況複雜,無法在集叢項表達清楚時,應於附註項說明。

ps.集叢項與連續性出版品是不同的。

●除了手稿之外,各種資料類型的集叢項,都必須著錄七個細目:
1.集叢正題名,Title proper of series
2.集叢並列提名,Parallel titles of series
3.集叢副題名,Other title information of series
4.集叢著者敘述,Statements of responsibility relating to series
5.集叢之國際標準叢刊號碼,ISSN of series
6.集叢號,Numbering within series
7.附屬集叢,Subseries

●著錄來源
1.圖書:集叢書名頁、原書名頁、封面、該書其他部分。
2.地圖資料:主要著錄來源、附隨印刷資料。
3.樂譜:集叢書名頁、書名頁、版權頁、封面、樂譜其他部份。
4.錄音資料:主要著錄來源、附隨文字資料、盛裝物。
5.電影片及錄影資料:主要著錄來源及附件。
6.靜畫資料:主要著錄來源、盛裝物及附件。
7.電子資源:主要著錄來源、創製者所發行之相關資料及其他相關出版資料。
8.立體資料:主要著錄來源。
9.縮影資料:主要著錄來源、作品其餘部份及盛裝物。
10.連續性出版品:該出版品。

●標點符號
() 每個集叢敘述放在一組員括號之內
= 並列題名之前,用等號
: 其他提名資料之前,用冒號
/ 第一個著者敘述之前,用斜撇
; 後續著者敘述之前、集叢號之前,用分號
, 國際標準叢刊號碼之前,用逗點
. 附屬集屬題名之前,用句點

●集叢題名
1.以著錄正題名的原則,處理集叢正題名。
2.指定著錄來源有數種不同面貌的題名時,應選擇第一個指定著錄來源的題名為集叢正題名;其他的題名,若有助於辨識,可著錄於附註項
3.依照題名及著者敘述項有關著錄並列題名的原則,處理集叢的並列題名。

●集叢著者敘述:與集叢題名同時出現時,具有助於辨識之集叢著者敘述。

●集叢之國際標準叢刊號碼
1.著錄與集叢題名同時出現的國際標準叢刊號碼(International Standard Serial Number,ISSN )應先著錄ISSN四個英文字母,空一格,兩組四位數,中間以連接號相連。
2.ISSN為八位數字,2004年12月,已分配出112507個ISSN;2003年,分配給台灣的ISSN有3909個, 中文的ISSN有13455個。

●集叢號
1.有些出版社對集叢內的每個作品,另外給予編號,應依照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指定的縮寫方式、數字寫法,著錄該等編號。
2.成套作品均屬於同一集叢,且其編號連貫時,可以概括著錄起始號碼,否則應次著錄,分別賦予連續性出版品各期不同的集叢號,且該等集叢號並不連貫,不需著錄其集叢號。

●附屬集叢
1.集叢內的集叢,稱為附屬集叢。作品本身同時載有集叢及附屬集叢之名稱,先著錄主要集叢的要項,次著錄附屬集叢的要項。
2.附屬集叢之並列題名、其他題名資料及著者敘述,應比照集叢的做法。
3.比照主要集叢編號的著錄方式,著錄附屬集叢編號於附屬集叢的國際標準叢刊號碼之後。



連續性出版品
●連續性出版品Serial的構成要素有三:
1.以連續方式分批出版
2.載有編號或年代日期
3.意圖永遠繼續出版下去

●連續性出版品Serial的五種類型:
1.periodicals(期刊)
2.newspapers
3.annuals(reports,yearbooks,etc)(年報)
4.the journals(學刊),memories,proceedings,transactions(記錄),etc,of societies
5.numbered monographic series(集叢)

ps.非期刊(Non-periodicals)
出版中的套書(Continuations of sets)未完成前當成Serial,不再出版後,當做nonserials

●非印刷性的連續性出版品
1.主要著錄來源為首期之書名頁,或
2.title page of the first available issue
3.無書名頁的title page substitute是指:analytical title page,cover,caption,masthead,editorial pages,colophon(版權頁),other pages

●東方國家的出版品,或符合下列規定,可用colophon為主要著錄來源:
1.書名頁只有正題名,或
2.書名頁只有多種字體的正題名,或
3.書名頁只有西方文字的書名及其他書目資料

●題名及著者敘述項
1.主要著錄來源有題名之全稱及簡稱:
a.應著錄全稱
b.但在其他地方只出現簡稱時,則取簡稱

2.僅記載下列性質之版本:
a.區域性之版本敘述,local edition statement
b.特殊對象之版本敘述,special interest edition statement
c.特別形式或媒體之敘述,special format or physical presentations statement
d.語言之版本敘述,language edition statement
e.全部再刷或再版,ex:美麗島雜誌

3.下列情形不算版本敘述:
a.卷期編次
b.定期修訂

●卷期編次項:繼續出版中,在卷期編次之後空四格
.--卷期(日期)-卷期(日期);卷期(日期)-卷期(日期)

●稽核項:繼續出版中,在冊數之前空三格,在附件之前亦空三格。

2008年3月16日 星期日

97.3.12資組筆記

●盲人用書:Braille or tactile systems
braille(v)用點字所記之印刷
(n)點字;布雷爾(法國盲人教師)
tactile(adj)觸覺的;可觸知的
●大字本(Large print):342p.
●地圖
●手稿
●樂譜
●錄音資料
●電影及影像資料
●靜畫資料
●機讀資料檔
●立體資料
●縮影資料

※插圖及其他稽核細節
●地圖:
1.地圖數量,Number of maps in an atlas
2.色彩,Colour
3.質材,material
4.框裱或支架等,mounting

●手稿:手稿的材質若不是紙張,則登錄在「插圖及其他稽核細節」。

●樂譜:樂譜的其他稽核細節,應記明下列諸事:
1.錄音方式,type of recording
2.放音速度,playing speed
3.槽紋(唱片),groove characteristic(analog discs)
4.track configuration(sound track films)
5.音軌(匣式、卡式及盤式錄音帶),number of tracks(tapes)
6.聲道,number of sound channels
7.recording and reproduction characteristics

●電影片及錄影資料:電影片及錄影資料的其他稽核細節應記明下列諸事:
1.投映率及放映特質(電影片),aspect ratio and special projection characteristics
2.聲音,sound characteristics
3.色彩,colour
4.放映速度,projection speed(motion pictures)
5.放影速度(影碟)

●電子資源:電子資源可以著錄下列諸事宜:
1.number of sides used
2.recording density(number of bytes per inch(bpi),single,double)
3.sectoring:a. 1張磁碟片:有聲,彩色,單面,單密度,軟體區劃
b. 2捲電腦磁帶:6250bpi

●立體資料:立體資料應著錄其質料及色彩

●微縮資料:1microfilm reel:negative

※高廣、尺寸:先著錄本體的高廣,再著錄容器的名稱及高廣,或者僅記容器的高廣。
●圖書:圖書之高廣以公分為單位,十公分以內記至小數點第一位,十公分以上則進位至下一整數。
1.長本及橫本應同時記其高廣。
2.套書高度不一時,差距在二公分以內,著錄較高者;相差在兩公分以上,著錄最小及最大者。

●地圖資料:單幅地圖的高廣自動進位至公分之整數,手稿地圖則精確至公厘。
1.地圖集:1 atlas(90p.):70 col. maps;29cm.
2.模型:1 relief model;45×35×2cm
3.地球儀:1 globe;12cm. in diam
4.盛裝之容器也可著錄:1 map;200×350cm. folded to 20×15cm. in plastic case 25×20cm.

●錄音資料:
1.影片音軌:1 sound track film reel;16mm.
2.匣式錄音帶的標準大小為5 1/4×3 7/8英吋,帶子的寬度為1/4英吋。
3.卡式錄音帶的標準大小為3 7/8×2 1/2英吋,帶子的寬度為1/8英吋。
4.盤式錄音帶的寬度為1/4英吋。

●電影片及錄影資料:8mm影片應著錄為single,standard,super,or Maurer.

●靜畫資料:幻燈片的標準大小為5×5公分(2×2英吋),不需著錄。

●電子資源:著錄其容器的大小。

●立體資料

●微縮資料:microfiches的標準大小為10.5×14.8cm.

※附件(Material issued with,and intended to be used with,the itembeing catalogued)
有四種處理方法,任選其一:
1.另立款目。
2.採用多層著錄法。
3.在附註項裡說明其關係。
4.在稽核項的最後一個細目著錄其physical units及附件的名稱。

ps.必要時,著錄附件之稽核事宜:資料類型標示、稽核項及附註項共同處理作品的物理狀態。

2008年3月12日 星期三

97.3.5資組筆記

稽核項
1.數量單位,Extent of item(including specific material designation)
2.插圖及其他稽核細節,Other physical details
3.高廣、尺寸,Dimensions
4.附件,Accompanying material

*數量單位:是個統稱,國際書目著錄標準與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都稱它為「Extent of item(including specific material designation)」。其中,「specific material designation」與資料類型標示細目(題名及著者敘述項)呼應,圖書被稱為「文字印刷本」,它的「specific material designation」就是:面、葉、欄、冊之一。「錄音資料」的「specific material designation」就是:匣式帶、卡式帶、盤式帶、唱片帶、鋼琴捲帶、風琴捲帶之一。

*中國編目規則:
1.圖書稱「數量單位」為面(葉)數、冊數或其他單位
2.地圖資料稱「數量單位」幅數、冊數或其他單位(包括資料特殊類型標示)
3.樂譜稱「數量單位」為套數或其他單位(包括資料特殊類型標示)
4.錄音資料稱「數量單位」為捲數、張數或其他單位(包括資料特殊類型標示)。
5.電影片及錄影資料稱「數量單位」為捲數、張數或其他單位(包括資料特殊類型標示)
6.靜畫資料稱「數量單位」為張數、捲數、份數、幅數或其他單位(包括資料特殊類型標示)
7.立體資料稱「數量單位」為件數、張數或其他單位(包括資料特殊類型標示)
8.拓片稱「數量單位」為葉(幅、軸、冊、卷)數
9.微縮資料稱「數量單位」為捲數、張數或其他單位(包括資料特殊類型標示)
10.電子資源稱「數量單位」為數量或其他單位(包括資料特殊類型標示)

*插圖及其他稽核細節:是個統稱,國際書目著錄標準與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稱這個細節為「Other physical details」,也就是數量、高廣及附件之外的稽核事宜。
1.碰到圖書、樂譜時,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稱它為「插圖Illustrative matter.
2.碰到地圖、錄音資料、電影片及錄影資料、靜畫資料、立體資料、拓片、微縮資料、電子資源時,中國編目規則稱它為「其他稽核細節」。
3.樂譜的這個細目,在中國編目規則裡,被稱為「插圖」。
4.書籍之附有插圖者,以「圖」著錄之,至於插圖應否詳細著錄,視其在書中之重要性而定。插圖之種類須按下列順序詳記之:像、地圖、設計圖、圖表、影抄、譜系表、表格、樂譜等。

*高廣、尺寸:需要透過網路等方式讀取的遠程電子資源,並不適用這個細目。

*附件手稿沒有附件。

※數量單位:以阿拉伯數字及作品之計數單位著錄。
●單冊作品:
1.以頁、面、欄(pages,leaves,columns)為計數單位,其記載相連者,以最後計數為準,所謂相連者係指:a.數組各自獨立的記數部分
b.未記數部分,明顯的為獨立部
c.散於全書,但計數連貫之圖版
2.未記數的部分應不理會,但有兩點例外:
a.形成全書的部分
b.在附註項提到

●套書:
1.記其冊數
2.若各冊的計數單位連貫者,記總數於圓括號內
3.書目冊數與實體冊數不同時,應同時記載
4.可視情形採用其他記數單位,如:parts,pamphlets,pieces,cases,portfolios等
5.插圖(illustration)為主的作品,可依序記載其的特別記載:charts,coats of arms,facsimiles,forms,genealogical,tables,maps,music,plans,portraits,samples;除此之外,一律稱之為插圖。